苟住,我还能直_第4章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4章 (第2/3页)

他伸手指了指,“您就这一身去参加婚礼?不回家换个衣服?”

    林竹一愣,这才想起来钥匙的事儿,可等他抬头一看,江来星那边早没影了。

    他皱眉:“等会儿去买一身。”

    冯峰竖拇指:“牛逼,财大气粗。”

    “滚滚滚,吃你的早饭去。”

    “那你呢?”冯峰问。

    林竹脱了外套往桌子边一趴,闭眼:“我休息一会儿。”

    “行吧。”冯峰叹口气,“再见您。”

    买衣服的时候林竹困得快睁不开眼睛了,硬生生坐在试衣间睡了快半小时。

    换完衣服,林竹犹豫了一会儿,干脆把校服直接团了团,一股脑塞书包里了。

    请柬上写的地址是玫瑰礼堂。

    林竹记得这个地方,爸妈还没离婚之前,他们还来这边看过音乐会。

    “师傅,麻烦开慢一点儿。”

    大叔嘿了一声:“小伙子还怕叔开车技术不好?”

    林竹勉强扯扯嘴角:“不是,我晕车。”

    他说完,干脆歪头抵后车窗上不动了。

    脑子里凌乱地闪过几个画面,最后定格在一张离婚协议书,和两个绿色的民政局本上。

    这么迷糊着,他竟然还睡着了会儿,到地方之后师傅叫了半天才把人叫醒。

    林竹拎着包下来,看了看大厅上霓虹灯裹起来的四个字,低头揉了揉眼。

    他到的早,这会儿大厅门口还没有几个人,偶尔路过也不是他见过的脸,估计是男方那边的。

    林竹没再看,直接走了进去。

    厅里布置得挺漂亮,粉的花,纯白的纱,确实符合郑女士的口味。

    一直到走到婚礼现场,林竹心中那些郁结的愤怒伤心才总算尘埃落定。

    他看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