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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76 (第2/4页)
杀,可以到此处登记仇人的姓名,以后如果杀死了仇人,就不会受到刑罚。 春秋末期着名的伍子胥,为向楚平王讨还父兄被杀的血仇,不惜投奔敌国,最后带领军队踏平故都,将昔日的仇人和君主楚平王掘坟鞭尸,这算是将血亲复仇推向极致。 伍子胥的行为,历来很少有人责骂,甚至不乏欣赏赞誉。他玛法,作为一个皇帝,都说伍子胥是英雄。 弘星继续查资料。 战国后期,由于私斗的风气愈演愈烈,血亲复仇的人很难遵守适当性的原则,往往滥杀无辜,危害到社会稳定,大部分诸侯国开始禁止这种行为。 进入两汉,儒家思想独尊天下,忠孝观念更加深入人心,伦理治国已经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朝廷一下子陷入两难的境地。 一边是国家安稳,一边是血亲复仇的道德性和正义性,每个人观点不一,法令几乎是天天更改。 法令允许复仇的时候,董仲舒的六世孙董黯,杀死欺辱自己母亲的仇人,到官衙投案自首。当时的汉和帝不但没有惩罚他,还下令表彰,甚至因他而命名一个县——慈溪。 法令不允许复仇的时候,肃州女子赵娥的父亲被李寿杀死,赵娥找到李,奋力挥刀杀死李寿,自己认罪伏法。地方官不忍惩罚赵娥,放她逃走…… 赵娥被当地百姓立碑表彰,她的事迹也经常被后人书写和传颂。 这是道德和律法开始对立的着名案件。血亲复仇在汉朝末期处于一种“严令禁止但基本不执行”的处境,在弘星看来,也是部落和氏族逐渐被“国家”取代的过程。 血缘关系的亲族之间互相扶持,不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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