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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三一章 最适合当侦探的人 (第1/7页)
人情债是一种很奇特的概念。 不说品行高尚的正人君子,哪怕道德水平原本不高的小偷、强盗乃至无恶不作之徒,常常也会因欠下人情债还不上而心生愧疚。 欠下人情却故意不还的人,往往遭到周围人共同的唾弃。 人情债没有明确的物质标准来衡量数量,也不受任何法律条文的认可,却有一种更强大、不容忽视的力量在约束着它;这是一种比法律审判的标准更加模糊,也更加严苛的社会道德准则。 在美国,讨还人情债是比讨还金钱债务更理直气壮的行为。 “雷鸟”约翰·普罗德斯达就无法拒绝向前来讨要人情债,虽然对方讨债的时间比他预料的要早得多。 向前帮助他和朋友们逃脱“哨兵”的追捕,又协助营救被捕的同伴,那是不到十天前的事;而约翰帮着沈然掏空贩毒帮派的黑钱也只过去了一个星期。 这位印第安汉子甚至还没来得及熟悉学院的环境,向前就找上门来了。 “我需要你的超能力帮我找一个人。”向前开门见山,“一个犯下几十起谋杀案和恐怖袭击案的罪犯。” 约翰有些犹豫:“听起来,这个人似乎很危险。” “这个人确实很危险,但是你只需要找人,动手抓捕的事另有人负责。你可能遇到的最大麻烦,只会是线索和信息不足,以至于找不到人。” 向前做出了保证,让约翰很难继续推拒——这又是人情债的另一个独特之处;虽然人情债不能用物质层面的度量衡来计算,但是欠债和讨债的双方通常都能心照不宣地对清偿方式达成共识。 比如约翰面对向前的时候,前者虽然也曾帮着后者查找毒贩的黑钱,但是双方都认为: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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