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事现场_第34章 重启车祸案调查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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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4章 重启车祸案调查 (第5/6页)

车祸,一辆渣土车与一辆轿车迎面相撞。

    我们赶到的时候,救护车还没有到。现场的情况非常的惨烈,由于渣土车的底盘比较高,奥迪车与渣土车迎面相撞后,插入了渣土车的底部。奥迪车的驾驶员当时已经死亡,渣土车司机头部受到撞击,昏倒在驾驶座上。我们在群众的协助下将他从车里弄出来,送到医院后苏醒过来。

    宁水公路是一条双向两车道的县道,道路比较窄。因为刚刚维修过,路况非常很好,道路上的车流量也不大,所以车速都比较快。道路的中间是黄色的虚线,允许车辆越线行驶。

    据现场勘察,两车的撞击点位于道路中间偏右的位置,也就是说两辆车均跨越了中间黄色的虚线。渣土车有一个明显变线的动作,奥迪车是左侧轮胎压线直线行驶。据测算,当时两车的车速均超过80公里每小时,都属于超速行驶。

    从责任认定的角度考虑,我们认为两车均有一定的责任。渣土车应承担80%的责任,奥迪车承担20%的责任。肇事双方对这个责任认定结果均没有异议。关于后续的车辆维修以及赔偿问题,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也已经达成协议。

    “以上就是6.24宁水公路事故的基本情况,两位警官看看还有没有其他需要了解的。”张经义介绍完毕后问道。

    “发生事故后渣土车司机是怎么说的?”张鹏飞问。

    “渣土车司机叫朱军,30岁,两年前到这家中江市春贵渣土运输公司工作。据他事后交代,他当时连续工作了15个多小时,在开车的时候睡着啦。”m.

    “宁说公路的那个地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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