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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科学家建立的国度 (第3/6页)
汉科技帝国采用四权分立的制度,所谓四权为行政、司法、立法三大权力外加一个监督权。 行政权力掌握在以内阁为首的政府手中,国会掌握立法权力,帝国法院掌握司法权力,帝国皇帝掌握监督权力。 这其实有点参照了美国的权分立,加了一个监督政府官员的监督权。 内阁为首的政府掌握行政的权力,同时和刘清泉共享帝国的军队大权,帝国的军队调动必须内阁和刘清泉共同点头之后才能调动,行政的权力就全部在政府手中。 同时内阁所有的大臣全部都必须经过全体国民的选举产生,内阁总理大臣对全体国民负责,不对帝国皇帝负责。 皇帝作为象征性意义存在,拥有监督权力,可以代国民对政府的所作所为进行监督,内阁大臣意外的所有各级官员可以直接进行调查、提起公诉等等,如果内阁大臣有问题,帝国皇帝可以对内阁大臣投不信任票,让国会授权对内阁大臣进行调查,查出问题,可以直接提交帝国法院进行处理。 四权分立的好处就是能够有效的对权力进行制衡,同时也能保证中央集权的需求,保证国家的力量能够集中,宇宙时代,一个文明的力量如果都无法集中,那么这个文明在对外的时候就没有力量,无法应对自如。 力量需要集中,同时对于掌握这力量的政府也一样要进行制衡,正所谓政府这个老虎必须要给它上镣铐,而这个镣铐必须掌握在国民手中,保证这头老虎是为国民办事的,而不是来伤害国民的,将权力的老虎打上镣铐,并且栓到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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