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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7 (第2/4页)
为,被告人许平在明知对方是依法执行职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情况下,故意对张力实施暴力,使其不能执行职务,并在逮捕后包庇隐瞒反革命份子黄帆的去向,其行为构成妨碍公务罪。X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许平所犯罪名成立。本院根据被告人许平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犯罪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根据第九十三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许平犯妨碍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500元。 “当庭宣判,书面判决将于5日内向被告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于接到判决书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一九八九年六月二十七日。” 许平一个人戴着手铐坐在窗边的长椅上,等待法警把他押上去看守所的囚车。 天空是一片纯净的蓝色。夹竹桃艳艳地开满枝头,墨绿色细长的叶子在温暖的日光下舒展着。窗玻璃外停着一只小小的蜻蜓,透明的翅膀上有着青绿色细微的纹路。初夏的风轻轻吹过,它的两对翅膀在风中微微颤动。 “许平。” 他很慢很慢地转过头,目光涣散,脸上的表情死寂得像是用石头刻出来。 “过来!有人要见你!” 许平没有问是谁,事实上他一点儿也不好奇。他像一个老头子似的慢慢站起来。 法院的地板是用青色的大理石铺就,被擦洗得很干净,远远看去好像一片汪汪的水,反射着窗外的风景。 法警推开会议室的门,把许平一个人推了进去。 会议室的角落放着一台大电视,电视前坐着一个穿警服的中年男人。 许平踉跄了一下,扶着墙站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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