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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 (第2/4页)
独特,有种像是自带录音室回响的磁性质感,辨析度非常高,只要听过他唱歌的人,一定会记住他的声音。 简直是天生的歌手。 钟嘉想不懂音乐,说不好外面卖唱的青年到底唱功如何,但起码她觉得,他唱得绝对比电视里那些偶像明星要好听。她几乎可以肯定,这个人,以后一定会火起来的。 因为他的歌声,实在是太漂亮了。 然而此时的他还只是一个在街边卖唱的小透明。来来往往的路人似乎没有分出太多的注意力给他,偶尔会有人驻足听一小会儿,往他面前的琴箱里放下零散的零钱硬币,然后又匆匆离去。更多的人是把他直接当成了路边自带BGM的布景板,路过时瞥一眼,就直接走过去了。 卖唱的青年似乎对英文歌情有独钟,起码他在路边唱了几天,钟嘉想就没听他唱过一句中文歌词。不过钟嘉想也能理解:他的英文发音极为流畅自然,地地道道的美式发音,没有一般中文歌手唱英文歌词时那种矫揉造作的感觉,让听众即使听不懂歌词,也会觉得是种享受。 钟嘉想很喜欢他的歌声。每当店里没客人的时候,闲下来的钟嘉想便喜欢坐在柜台后,撑着腮帮子闭上眼睛感受外面传来的歌声,自己嘴里有时也会跟着节奏轻轻哼上几句。学生时代她为了练习英语而喜欢上了听英文歌,只是后来开始工作便没了那个闲情和时间,现在外面的卖唱青年又勾起了她以前学生时代挂着mp3听英文歌的小日子,让她感到无比怀念。 外面的吉他声渐渐低了下来,一曲终了,歌声也停了。钟嘉想看看手机上的时间,晚上9点多,按照前几日的习惯,卖唱的青年大概差不多要收拾东西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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