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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6 (第1/4页)
而在这样的黑夜里,正是那些恶魔喜欢出来的时刻。 * 很多人看不到恶魔的存在,也有很多人为了隐藏自己的不正常,能看到也说看不见。 通灵者在人口基数中,只占了一小部分,而随着年岁的增长,有些想过普通的生活,有些人试图靠近那一侧。 所以想过普通生活的那一部分人,就放弃了能看见的能力,时间过去,他们也就有一天,竟然真的看不见了。 试图靠近那一侧的人们,有些抵抗不住恶魔的低语,靠近过深,因为身体承受不住,驱魔的道行不够,也就死去了。 只有极少数的一部分人,成功的活了下去,并且成为了可靠的驱魔人。 而这些人中,有一个人物最为出名,在他那一片是很出名的。 毕竟不是每一个人死去的时候都有着能让撒旦本人来接的权利的。 那位驱魔人,名叫:约翰·康斯坦丁。 而这里还有很多其他的驱魔人,不过要说起最近有一位十分出名的人物,那一定是那位哥谭首富家前段时间被认回并且登上了家谱的二公子——莫尔·韦恩。 人家很厉害,不过若说是怎么厉害,大概就是他可以不带圣水,也不用含有金子制作的子弹,更不用那些杂七乱八的辅助性的道具。 他只用他自己的手,就能把那些恶魔怼死怼回地狱。 听说他是天堂新找的代言人。 司职为掌管者的天使加百列早就已经失去了上帝的照拂,而拉回了莫尔·韦恩的拉斐尔最近倒是风光得很。 那家很乱的酒吧,有天使、有恶魔,只有那里是特殊的。 能承载住他们不同的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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