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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58 (第3/4页)
头说京腔,因为他在北京读的大学,此后数年cao着京味普通话横行上海滩,没想到一不小心舌头忘卷,家乡话掺进了普通话,被我逮了个正着。 有了老乡这层关系,我和任熙很快熟悉起来。我们俩在公司的职位不存在利益纠葛,相处非常单纯,也非常放松。 我们都经常加班,要是加班碰到了,他会过来坐一坐,聊一聊公司产品销售额啊利润率啊溢价收益这些话题。 再后来会在加班后坐他的车去搜寻个家乡饭馆,吃点宵夜。 我怀疑和任熙能成为朋友最重要的原因是,任总可以在我面前卸下人五人六的伪装,露出他好胜、小气、甚至偶尔幼稚的内核。 当然还有最关键的,任熙和我一样,也是个大龄单身狗,同学朋友大部分都结婚了,工余时间不想回家,也不想鬼混,所以不如加班。 我不会发花痴认为任熙对我有想法,他前女友是上音的研究生,师从著名声乐家唱美声。两个人一个热衷艺术,一个热衷金钱,道不同不相为谋,最后和平分手。但我感觉任熙对那个女孩子还有旧情,比如他会开一辆女性化的TT,全因TT是他前女友的心头好,比如他并不是一个浪漫的人,但车载CD里放的全是女孩子喜欢的歌。 七月的一个周末,我和任熙加班后去吃宵夜,任熙从后备箱取了瓶35度北京醇,说是他们读大学那会儿,除了啤酒二锅头,就喝这东西。 一切白酒在我的味觉系统里都和酒精差不多,除了烧心烧胃,毫无美妙口感,我舍命陪君子,一小口一小口地撮,装装样子,任熙倒喝得很爷们,几杯下去红光满面,高谈阔论。 任熙很喜欢讲那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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