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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章 (第1/4页)
* 凡僧、道,府不得过四十人,州三十人,县二十人。民年非四十以上、女年非五十以上者,不得出家。 ——《明史》 明代以礼部祠祭司总揽宗教政令大纲,所以文里让礼部负责这事。 * 禅者问以禅理,讲者问以讲诸经要义,瑜伽教僧试以瑜伽法事,果能精通,方给度牒 ——清教录 * 编制僧籍簿册。簿册上需填写任何僧人之籍贯住处、排行年龄、姓名男女、出家寺院及剃度年月、度牒编号,还需附注父兄及受业师父之姓名。每一处寺庙,都需登录寺宇僧舍数及常住寺产数。 ——《中华文化通志·佛教志》 * 于是以先所置善世院为僧录司。设左、右善世、左、右阐教、左、右讲经觉义等官,皆高其品秩。 ——《明史》 * 逃税的用清朝的法律: 凡客商匿税不纳课程者,笞五十,物货一半入官。于入官物内,以十分为率,三分付吿人充赏。 ——《读例存疑·匿税》 * 第29章 哇!皇太孙要为了他爷爷的贵人叛出朝廷,不当这个皇太孙辣! 许烟杪很忧愁。 和高襄分开后,他忧愁地走到东市,买了一袋糖醋田螺嗦着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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