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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第3/3页)
的衣服湿透了,戈尔温迫不及待的冲了个热水澡。 旅店虽然看起来简陋,但设施却意外完善,热水带着一股硫磺味,枕头甚至还带着阳光的温度。 镜子将自己埋进被子里,被子上烘焙的味道令他新奇。 这一觉睡到了中午,连镜子也罕见的赖床。 楼下有烩饭的香气飘了上来,戈尔温和镜子下楼,桌子前只留下两个空位,除了布卡外,剩下的两男一女都是生面孔。 其中,靠窗户的地方坐了一个打着舌钉的青年,火红的头发束在脑后,脸上的不羁是年轻人独有的身份证。他看起来像是玩摇滚的,身旁的墙角还放了一把电吉他。 他先是打量着戈尔温,等落座的时候又盯着镜子吹了声口哨:“新旅客啊,你们是从哪来的?” 出于礼貌,戈尔温答:“巴顿。” 男人眼睛一亮,像是碰到了知己:“我去过那里,除开雨水多的可怕之外,那里的夏天真让我感到着迷。” 巴顿的夏天是旅客量最多的时间段,大片的蔷薇花墙和夜晚的啤酒摊街道,总是吸引着外地人纷纷前往。 “你好,我是阿堂,一个摇滚乐队的贝斯手。”他伸出拳头和戈尔温碰了碰,接着说:“你旁边那个叫什么名字,也是玩乐队的吗?” “玩乐队”的镜子从碗里抬头答:“不是。” “是么。”阿堂“啧啧”了两声,惋惜地说:“可惜了,你长得很像玩架子鼓的。” 戈尔温回头,对上了同样莫名其妙的镜子。 阿堂吃饭的时候一直在喋喋不休,一会说自己去过的地方,一会吐槽他们乐队的主唱唱歌真的难听。 戈尔温瞥了眼旁边一言不发的那对情侣——看样子阿堂已经很久没和人说过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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