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圣(H)_分卷阅读18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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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18 (第2/4页)

讨厌一颗一颗扭开再一颗一颗系上,讨厌多吃一点都会嫌紧的狭窄腰身,讨厌迈不开腿,讨厌大腿从开衩里若隐若现取悦男人,讨厌旗袍,讨厌逼她穿旗袍的人,讨厌旗袍束缚她的身体也束缚她的精神,讨厌旗袍代表闺秀,讨厌闺秀,讨厌她闺秀出身的,把她的儿子叫做怪物,逼她叫自己的儿子怪物的婆母。可是,只剩下婆婆和她作伴啊!

    想起还没出嫁的时候,她不是谁的媳妇,也不是母亲。数不清的朋友,聚会,出游,跑到山里露营看星星,睡袋只露出脸也会冻得流鼻涕,早上起来感冒了,头晕眼花地等日出,笑嘻嘻地喝随行佣人递过来的血燕,仅仅是感冒,足够请动最好的家庭医生。那时候的她是楚家的掌上明珠,不是公主来比喻她,而是用她去譬喻公主。

    她有世界上任何一种款式的衣服,一层楼打通了做衣帽间,鞋子穿一年也不会重样,珠宝和包包能垒成一堵城墙。没人能对她指手画脚,只要愿意,她会穿松垮得麻袋一般的街头潮牌,也会穿二十块从地摊上买来的粗制滥造。

    可是那都是她来这儿以前的事了。洁白的婚纱是生死簿,蕾丝手套是镣铐,婚车是摆渡船,伴郎伴娘是牛头马面,交杯酒是孟婆汤,誓言是阎罗判词,戒指是她名字上的红叉,从此以后只有楚太太,捧花越过肩头扔向后面生机勃勃的处女们,看看谁是下一个倒霉的人。

    进了这座庄园就挽起头发换上旗袍,她从没见过那么多旗袍,整整齐齐看得人想吐地排在一起。明艳花朵或者秀致暗纹,都不鲜嫩了,深颜色和低调花纹都是为了把她张扬的美都锁进嫁妆盒里,叫见到她的人都明白她已嫁作人妻。她有一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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