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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72 (第2/4页)
守护她的时候,也一直培养自己的力量,然后努力为我们的将来做准备。 不管怎么说,我喜欢她这么多年,曾经不是没想过放弃她算了,吃力又不讨好,可是真要丢下她,会让我比死都难受! 小时候我就老觉得自己将来混得那会是相当的不得了,美酒佳人那是满车满车的往我家拉过来,不是精尽而亡那也得醉生梦死啊! 梦想什么的在现实里都太扯淡了,弄半天我竟然是个痴情种子,非得吊死在一棵树上!还是那种不开花的铁树! 为这事我没少掉头发,小虎牙都给我磨平了,最后发现没得治了,蔫气了好一阵子! 最后我觉得不成! 痴情那可是高尚美德,古往今来也有不少类似的感人故事,例如梁山伯与祝英台,罗密欧与朱丽叶,潘金莲与西门庆……好像哪里不对?? 反正那都是要名垂青史的,我一想到这儿顿时来劲了,我去!这不就是通往英雄的阳关大道吗? 男人活成我这样其实挺悲催的,尤其当我想给心爱的女人展现我们未来的家的时候,她却卷卷铺盖逃走了。 我找过,发了疯一样的找过,最后却选择了放弃。 不是因为我不再爱她。 如果她认为,一切相遇都是为了错过,那么不论我把她找回来几次,她总有一天会再离开。 我想,我所要表达的意思应该都已经传给她了,不管她要飞多远,我都会在原地等着她回来。 而这一等,就是整整八个年头。 八年时光真的很漫长,我用堆积如山的工作压着自己不得相思病,致力于工作又清心寡欲这样的好形象,在洋鬼子夸大其词的宣传里,给我弄来了不小的名声。 趴在书桌上画设计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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