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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八章 朱允炆的小心思 (第2/4页)
律》中有七十三处条文过分严苛,应当修改。” 修改大明律? 朱允熥心说好家伙,这小子是判案上瘾了? 《大明律》最早是老朱当吴王时,命李善长和刘基仿《唐律》编成《律令》四百三十条。wap..OrG 后来大明立国后,命刑部尚书等人在《律令》基础上详定《大明律》,颁行天下。 先前有过两次修改,最近一次是两年前。 朱元璋道:“你说说看。” 对他而言,律法是维护大明长治久安的法宝,不完善就得修改。 当然也只能在洪武朝修改,后世之君不能随便改动,定律轻改容易动摇国之根本。 终大明一朝,朱元璋定的大明律,再没有改过,有补充的,也只是单独附加条例。 “孙儿参考了《礼经》及历朝刑法,做出了一些修改,请皇爷爷过目。” 说着,朱允炆从袖子中掏出一份早已写好的条陈。 太子朱标性格仁厚,对刑狱的判决多以减省为主。 朱允炆有样学样,在学习他爹朱标。 果然,朱元璋看了深有感触,采纳了改动《大明律》的建议。 开府之后。 朱允炆成了朱允熥的劲敌。 他的惠王府中,每日拜访的文官来往不断。 两位皇孙不是藩王,而且洪武朝对藩王和官员交往几乎没有限制。 毕竟朱元璋的二十多个儿子,基本个个都和勋贵联姻。 朱元璋也规定,官员路过藩王封地,必须去王府拜见,躲着不拜访就是有罪。 明朝朱棣当上皇帝后,才要求藩王不得预四民之业,仕宦永绝,农商莫通,完全禁止藩王和朝中官员交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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