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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四章激将法 (第1/4页)
福王作为崇祯的亲叔叔,大明的亲王,当初可是跟崇祯的父亲竞争过皇帝,后来虽然失败了,但万历仍然不曾亏待他这个儿子,在就藩之时,几乎将半个河南的土地都划分给了福王府,自然不用给大明交一分一毫的赋税。 不仅如此,整个河南布政使司所收赋税,也应当向满足福王等一众王府的俸禄之后,在向京师输送,然而到了现在,就算将整个河南布政使的赋税全都给了藩王们作为俸禄,仍然不够。 在这种不愁吃不愁喝的情况下,福王府家自然是种植什么东西挣钱,就种什么东西,比如种植一些棉花等经济作物,可以卖给江南的富商,其中收益,远比种粮食挣得多得多。 后世曾有人研究,说明朝的赋税,在历朝历代中都是最低的,其土地税税率甚至不足百分之三。但要知道的是,这些人的算法,是以朝廷收到的赋税总数,与天下田亩总数相比得出的。 这其中,没有考虑到划分给天下卫所的军田,以及分配给各级亲王郡王等朱家皇室的供田,以及天下不用缴纳赋税的士绅官僚等人,如果将这些人占据的田亩除去,那么整个天下要交税的田亩不足十分之一,百姓的赋税骤然升到百分之三十以上。 但即便如此,在需要交税的这一批人中,仍有一部分人通过各种各样的手段,来逃避赋税,转嫁赋税。比如按照一般人的理解,谁有钱,谁有田,就向谁征税,但这一条在明末却行不通。 因为有些百姓被逼走投无路,将自己名下的田亩都卖给大户,但大户们只买你的田,却不承担这份田上所需要缴纳的赋税,也就是说,虽然你名下已经没有田了,但这份田上的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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