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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第4/4页)
所致。这般形状的凶器,应该不会粗过筷子,但一定比筷子锋利得多。郭守业看着死者散开的发髻,一下子想到了发簪,问过宋巩后得知,禹秋兰有一支银簪子,是前几日宋巩在夜市上买的,禹秋兰此前用的都是木簪,对丈夫送的这支银簪子很是喜欢,这几日一直插在发髻上,但她遇害之后,发髻上的这支银簪子却不见了,郭守业命差役找遍整间客房也没能找到,可见这支银簪子极可能就是凶器,并且已被凶手带离了现场。能取得死者头上的银簪子用于行凶,再一次证明凶手极可能是熟人。禹秋兰才来临安数日,可谓人生地不熟,能称得上熟人的,恐怕只有丈夫宋巩和儿子宋慈。宋慈只有五岁,自然不可能是凶手,那么便只剩下了宋巩。 郭守业对宋巩起了疑。他查看了房中的所有鞋印,都是一般大小,于是让宋巩脱下鞋子,当场比对,可谓一模一样。他又问明宋巩在琼楼酒席间,曾在未时离开过一次,很长一段时间后才返回。他再问宋巩有几双鞋子放在衣橱里,得到的回答是两双。可他已经查看过衣橱,里面的衣物又脏又乱,有明显翻动过的痕迹,鞋子只有一双。他派差役找来与宋巩在琼楼饮宴的几位太学学官,问了宋巩是否换鞋一事,也问了时年五岁的宋慈,得到的答复都是没注意、不清楚。由此案情明了,宋巩有极大的杀妻之嫌,被他当场抓走,关入了司理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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