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理谜案_第48章障眼法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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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8章障眼法 (第1/6页)

    “若是以这种纯推理的方式去自圆其说,想要将当前的这起失踪案与我手中的案子相匹配还是非常简单的。

    从我抓捕犯罪成员1号的过程之中可以得知,其销赃的物品只有项链和手链这两条,虽然在视频证据之中分辨不清这两条链子到底是女士款式的还是男士款式的,但这样的东西肯定不属于黄乐鑫这样的大老板。

    若是假设黄乐鑫在失踪的时候有一名女伴也在现场的话,那么犯罪成员1号的销赃物品也就能够自恰了。

    在这样的逻辑前提之下,想要去解释房间之内有入室盗窃的痕迹也将会显得非常的轻松。

    犯罪集团之所以不能像前几次的那样做到无痕迹的绑走黄乐鑫,很有可能是因为他们的情报有误,在抓捕黄乐鑫的过程之中,他的某名女性伴侣也恰好出现在了房间之中。

    只是由于该女性伴侣第一时间并不存在于公共视野之中,当犯罪团体绑架到一半的时候,后知后觉的该名女性成员便走了出来。

    在突发情况之下,女性成员也发出了尖叫和反抗,甚至也有可能出现了尿失禁的情况。

    在这种复杂的情况之下,为了更好的掩盖现场的痕迹,犯罪集团便将房屋之内的东西给混乱化了,造成了一种入室盗窃的感觉。”

    第五正的此番逻辑自洽可谓是没有丝毫的毛病,甚至还借用了曹乐的掩盖假设,可谓是以己之矛攻己之盾。

    曹乐的第三重案组被支队长陈志宇拉出来配合第五正,相应的功课他还是有做的,如今听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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