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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也知道的现在不是有那么句话么:要想生活过的去,就要 脑袋带点绿所以 (第17/34页)
己冲出了包围,魏鹏也不回头,撒开两条腿玩命的沿着人行步道狂 奔逃命。四个男人见状,提着砍刀大呼小叫的跟着追杀了过来。 作为" 武器" 的外套已经没有了,魏鹏明白,一旦被四人追上,自己连最后 的反抗余地都没有,在求生潜能的支配下,魏鹏竟然跑出了惊人的速度,几乎和 他大学时代在棒球场上作为防守队员追逐棒球时的速度相当。而且魏鹏在逃跑时 也没忘记动脑子,就朝着有人的地方冲。见到魏鹏冲过来,远远旁观看热闹的人 也意识到了有可能" 殃及池鱼" ,也纷纷的跟着四散奔逃。街道上一时间乱成了 一片。 四名" 杀手" 明显没有练过" 田径" ,即便是速度最快的一个,和魏鹏之间 的距离也在逐渐的拉大。但四个人显然收了黎爽不少的" 好处" ,即便意识到很 难追上的情况下,依旧锲而不舍的死死咬住了魏鹏。他们的想法也可以理解。魏 鹏是个律师,从事的并非体力劳动,即便短距离奔跑速度比他们快,但体能绝对 无法同他们这些长期混社会打打杀杀的人相比,时间长一点,魏鹏体能不支,速 度必然下降,到时候他们便有机会追上魏鹏了。而且他们是有备而来,穿的都是 运动鞋,而魏鹏呢,西装革履,脚上穿的是皮鞋,长途奔跑的情况下,魏鹏的体 能消耗比他们更大,迟早会被他们追上。 如此一来,人行步道上便出现一般只有在电影、电视上才会出现的场景。一 个男人亡命狂奔,而后面跟着几个持刀歹徒尾随追杀…… 奔跑了一分多钟,魏鹏便已经感觉到了体能的极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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