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大利刑侦笔记7:并案侦破_第32章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32章 (第3/4页)

了带有迷药的水以后,失去了抵抗能力。凶手用迷药制服程森后,强行给昏迷中的他灌酒,灌了一瓶嫌不够,又开了一瓶,强行灌入。

    脑中的影像进行到这里,侯大利突然想起一个问题,道:“凶手最先肯定是使用迷药,但是,在肛门里塞钢笔在先,还是灌酒在先?”

    虽然姜青贤副支队长一直侦办此案,却没有想过这个问题。听到侯大利提出这个问题,下意识地皱眉。

    侯大利道:“塞钢笔在先,则有逼问钱财的可能性。灌酒在先,则塞钢笔就是一个报复泄愤的行为。赵代军被烧下体,同样存在一个先后问题,先烧下体,则是逼问钱财。反之,则是报复泄愤。”

    张剑波道:“我能够回答这个问题。尸表检查是小王做的。我后来到殡仪馆去做了尸检,对两个案子的尸检情况记忆很深。我可以负责地说,烧下体时有生活反应,凶手是在活着的时候烧的下体,有明显的水疱和红斑。”

    在法医鉴定工作当中,尸体检验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在尸检当中,对发现的任何损伤,都应判断损伤发生于生前还是死后,这对死者死亡原因的判断、死亡性质的确定、死亡时间的推断等都具有重要意义。烧死是法医尸检中一种常见的死亡原因,烧死可能发生在工伤事故、自然灾害、蓄意谋杀等情况下,所以对火伤尸体必然要鉴定死因是烧死还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