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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4章 (第1/3页)
顺着这条线索查下去,重案组发现了又一个案子。 就是在两年前发生的一起小学生溺亡案。 死者正是吴宏伟的小儿子,吴小天。 从卷宗上看,吴小天的儿子当时在镇小学读书的时候,经常受到朱晓峰等人的欺负,最后尸体从河里被捞上来的时候,全身有多处青紫,头部还有钝挫伤。 但当时现场有多位证人证明,吴小天是自已跳河自杀的,警方只能以此结案。 不过显然吴宏伟不这么认为。 根据记录,吴宏伟数次上访,数次到新河县公安局反映,认为小儿子吴小天的死,不是自杀,而是被朱晓峰等人杀害的。 不过即使如此,因为朱晓峰等人当时都没有满十四岁,无法承担法律责任。(2021年6月1日前,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严重恶劣罪行,也不承担法律责任。新刑法规定追溯年龄到已满十二周岁。) 结果可想而知。 上访被拒,转给县局,但公安局一没有证据,二即使有证据,也无法让朱晓峰等人承担刑事责任,更何况,还没有一点点证据。 吴宏伟的一次次动作,换来的只有失望。 越看,姚俊武越觉得吴宏伟的嫌疑越大。 第424章 嫌疑和排除 小岭村,姚俊武带着几名手下,在镇派出所民警的带领下,找到了村支书。 当听说警方来找吴宏伟的时候,村支书很是热情。 那个警官,是不是小天,就是宏伟的小儿子的案子,有眉目了? 为什么这么问?姚俊武皱眉,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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