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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百零一章 钞盐法 (第5/6页)
原先宋朝盐法完全朝廷垄断,官运官销。 之后宋朝与西夏作战,为了方便军粮供给,拿出解池的池盐,从禁榷法(官产,官运,官销)改为通商法(官产,商运,商销)。 商人们输粟至西北获得引券后,可以凭引卷到京师兑换盐引,商人得到盐引后再去解池取盐运到各地销售。 但到了庆历年时,宋朝与西夏在西北大战。西北驻扎了宋朝几十万大军,这么多兵马输粟法的问题即暴露了,商人们常拿着低劣的粮食送入西北,再到京师换盐引。 于是范祥提出改革。 商人不用输粟至山西,而是在京师用钱直接购买盐引,朝廷再拿这笔钱给陕西转运司,让他们用钱购买自行军粮,如此就可以不用买到低劣的军粮。 这制度被实行后,不久就出了问题。 因为自用粮草改当实钱后,朝廷便没有节制的大量发行盐钞。 因为盐价受到季节的波动严重,而且京师里的商人们看准了盐钞这货币属性,于是对盐钞实行炒卖。使得要么以前买了盐钞的商人赔钱赔到了家,手里拿着朝廷滥发的盐钞在盐池里取不出盐来,要么就是盐钞被炒卖涨上了天,一钞难求。 在嘉祐三年,范祥再度改革盐法。 首先严格规定解盐盐钞一席六贯的发行价格,并在京师设置都盐院。 三司衙门出资二十万贯至都盐院,一旦盐钞价格跌至五贯时,都盐院用五贯五百钱进行回购。一旦盐钞价格飞涨,朝廷用市场价再减去五百钱售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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