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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四 (第1/7页)
番外四
分居满一年零一天,双方均同意离婚,就可以向法庭申请了澳洲离婚我也只能给你口头意见啊,具体的你还得找那边的律师,知道吗嘿嘿嘿,你有在听吗? 汪汕拎着钢笔往桌面敲了敲。 黎彦经提醒,才发现自己跑了神:抱歉,我想别的事情了。 汪汕继续:接着是你知道的,澳洲不存在过失婚姻,财产分割与抚养权是需要另外走法律程序的,抚养权归谁,会为对方多争取到5-20%的财产分配 黎彦打断他:如果我把墨尔本的所有一切都给她,这样我能争取到小孩抚养权吗? 以你小孩这个岁数,法院会考虑双方经济条件等等,看小孩以后与谁生活更有利于成长。 黎彦眼神凝重,许久才回答:好,我知道了。 汪汕坐姿散漫没个正形,手里的钢笔快要转出幻影:如果你有需要,我可以介绍与我相熟的澳洲律师给你,不过他人在悉尼,你可以先让他给你建议。 行,你把联系方式给我,或者让他联系我也行。黎彦看了看腕表,问,你后面还有客户吗?去喝一杯? 汪汕丢下钢笔站起身,摇摇头:没客户,但我要和我家宝贝去约会会,干嘛?你还有事和我聊? 黎彦想了想,拿起汪汕丢下的钢笔,在他桌角的空白便签本上写上一个年份和一个名字。 你邪门歪道的方式多,帮我查查看,这个人在这一年,有没有发生什么事。 汪汕拿起纸看看,2010-2011年,纪霭。 他挑眉,戏谑问道:干嘛?这就是让你想要放弃澳洲所有的人?要查肯定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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