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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第1/2页)
虽然时舒曼从不对自己养母多有言论,但我还是能感觉到她对此人的厌恶。父亲自然是知道她的,默许我俩之间的联系相处不过是因为时昼夜——也许于父亲而言,她还有利用的价值,只是还未榨取枯竭。 认识黄昏也是因为她的缘故。 我不怎么爱运动,也不怎么爱说话。最爱的事情无外乎沉默不语、发呆,有人找我说话就回应。用时舒曼的话来说,其实我是一个很无趣的人——但跟我相处久了却觉得很舒服,因为不用考虑什么后果,我也不是爱跟其他人诉说秘密的人。 总而言之,我就相当于她发泄某些情绪时的树洞。 她甚至都不需要我回应,但注视到我的目光时,还是会耷拉着眼皮跟我说,是自己情绪不好,不该拿我出气,对不起。 这种时候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她的年龄不大,压力似乎很大,我不知道该如何安慰她才是正确的。毕竟她的性格古怪,偶尔欢脱无厘头,偶尔对着我流眼泪。 但只有一个人——她只要待在那个人身边,便永远是开心快乐的。嘴角的弧度柔美,发丝温柔拂过她的脸庞,她偏着脑袋注视着那个人。 她跟我说:她喜欢这个人。 喜欢? 喜欢是什么。 某天,她拉着一个人的胳膊到我面前。笑容明媚的时舒曼向我介绍他:“易深,跟你说过的,是我的好朋友,他叫黄昏。” 我的眼睛被他俩身后的黄昏色彩所覆盖,黄昏将自己的胳膊从时舒曼手中抽离,另一只手还夹着书本——虽然我只是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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