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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章 (第1/3页)
狗是好狗,程音看着就眼馋,不过她刻意与之保持了距离。 小时候她一直想养狗,她爸从来不让,说这玩意又脏又麻烦,还会搞乱他的画材。 她只能盼着自己快点长大。 现在她长大了,却仍然没有养狗的条件:租屋太小,工作太忙,狗粮又贵…… 何况她这身体状况,生个孩子来养已是十足任性,再没余力去对另一个生命负责。 孟老谈兴高涨,直到月上枝头,小院落满清辉,才停盏歇了筵。 老头年纪大,酒意上来了,回屋倒头便睡,只留孟少轶带着孟少校送客出门。金毛少校恋恋不舍,围着季辞的脚,将尾巴摇成了一柄金色螺旋桨。 程音最喜欢金毛。 她跟季辞念叨过,养狗就要养大狗,温顺乖巧,冬天抱怀里,像抱着一大朵鸡蛋糕。 她还说,等她眼睛好了,要把所有被医生禁止的运动项目玩个遍,骑马,潜水,高空跳伞。 在她对未来的规划中,有各种各样的求而不得,其中最重要的当然是季辞。 无论哪种畅想,每一帧都有他的存在。 这些梦想,现在似乎基本都已实现——只不过是另一个人代她实现的。 他们携手周游世界,翱翔天际,攀爬山峰,一起养一条狗,共同做一顿饭。 她也叫他三哥,这是程音曾经拥有的。 她与他在不同酒店的房间,酣畅淋漓地热吻,这是程音从未拥有的。 川菜刺激,辣油渍着程音嘴角被咬破的地方,火烧火燎地疼。 她忍不住伸出舌头轻舔,恰被季辞目睹:“你嘴怎么了?” 他果然不知情。 幸好梁冰祖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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