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是要吸睛_008 声明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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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8 声明 (第1/4页)

    这个帖子和其它的那些八卦贴不太一样,这个还算有点深度。

    帖子主题:吴言昨天晚上唱的那首新歌,算不算一首合格的流行乐。

    帖子内容:大家理性讨论一下。

    然后帖子下面的回复。

    【我觉着算,旋律优美,主题明确,这样的歌,当然算一首合格的流行乐。】

    【可你们不觉着他这首歌没有任何的内涵和深度吗?就只是对自己失恋后的心情描述而已。

    这样的歌,对帝国流行乐坛的进步,有什么意义?】

    【屁!就只是一首歌而已,还谈到帝国流行乐坛的进步了。

    流行歌曲,不就是只要好听不就行了吗?又不是什么传世名曲,你管它有没有内涵和深度呢?】

    【此言差矣,没有内涵和深度的歌曲,它是没有灵魂的。

    要想让一首歌曲经久不衰的传唱下去,如此的浮于表面怎么行?】

    【不是,你们对流行歌曲是不是有什么误解?流行流行,只要容易上口,适合大范围传唱不就行了吗?

    非得有内涵和深度,你们这不是舍本逐末吗?】

    【嗯,楼上说得对,我也是这么觉着。】

    【问个问题,我不管吴言这首歌算不算是合格的流行乐。我就想问,如果我在直播间里翻唱了他的歌曲,并获得了一定金额的打赏,那我将会面临什么后果?】

    【没什么后果,帝国版权署有规定,未经他人同意将他人创作的歌曲用于商业用途者,视情节严重与否,将至少面临三年以上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情节特别严重者,上不封顶。

    所以,你顶多也就进去吃几年牢饭,或者多吃几年牢饭而已。】

    【都坐牢了还没什么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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