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之雄霸海外_第57节 惩治不义行动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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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7节 惩治不义行动 (第1/4页)

    会议室内鸦雀无声,只有李英的声音在回荡:

    “遇敌不前者,杀!

    临阵脱逃者,杀!

    见死不救者,杀!

    贪生怕死者,杀!

    投敌叛变者,杀!

    延误战机者,杀!

    违抗军令者,杀!

    泄露军机者,杀!

    谎报军情者,杀!

    动摇军心者,杀!”

    “十杀令,用刀子杀!”李英凉凉地道:“按参谋部规定,战时旗舰有人专门记录各舰表现,同时,各舰军官互相监督!”

    旗舰上的记录主要是人员在桅杆和甲板上记录,但在那时候,大海上娱乐基本靠手,通讯基本靠吼(哦错了,靠旗语),通讯质量取决于距离和天气。即使距离天气都还行,水手们还经常打错、看错信号。您能区分有意看错和无意看错吗?不能。

    于是根据颜常武的指示精神,参谋部建立了一个很有意思的监督体制,那就是下级军官监督舰长,

    舰长的作战指示成为舰上官方的记载,成为航海日志,而高级军官们则每天都要自己记录航海日志,返航一到码头就立即上交参谋部。

    如果某舰长由于过错被送上军事法庭,高级军官们的航海日志会被拿出来和舰长记的日志作比较,以寻找证据或搞清事实。

    舰长可以指挥舰上的高级军官,但他无权罢免他们(除非是很确切的证据),更无法直接提拔他们,军令上说明,所有舰长职位由颜常武决定,高级军官职位则由参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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