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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13 (第3/4页)
连与兴在看到陶一然的时候,就觉得人和人还真就是不一样。 他从小就混,打架斗殴认识了一帮对手和兄弟,全都是一堆糙汉子,而他平时在学校里,大多数的时间也都是泡在篮球场里,要不然就是打比赛,无论是队友还是对手也都是一群糙汉子。 他长得不能说是凶,但那种极富攻击性的锐利感却特别强烈,再加上他那货真价实的不良身份和不良气质,总是让许多人退避三舍。所以,连与兴活了十多年,别说是女朋友了,就连一个正儿八经上课背书的兄弟都没有。 而最开始,他对这种循规蹈矩的人并不感兴趣,甚至是对这些“娘了吧唧”的好学生,是有些不屑的。在他看来,真男人就应该用拳头说话,虽然这种想法过于幼稚且偏执,但对于一个十几岁的少年来说,也算是需要经历的人生阶段。 但是,当他看到陶一然的时候,却完全没有这种想法。曾经那种“学习好多个屁啊也就那帮闲得没事儿的老师主任才会喜欢这种垃圾”的心情,现在已经全然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特么的这人也太可爱了吧”的感受。 这个从里到外都透着一种软绵绵的气质的少年,又乖又漂亮,真的很容易让人生出一种想要好好呵护着的念头。 纤瘦的腰,细长的腿,翻上去的衬衫袖子下,是一截白皙的小臂,皮肤白得清澈通透,就连手肘处的皮肤都泛着淡淡的粉红色。 这是连与兴第一次见到生得这么精致的男生,甚至超过了他记忆中的大多数女生。 连与兴忍不住眯了眯眼睛,觉得这画面实在是太养眼了——尽管对方的球技依然糟糕得不行。 但是,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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