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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无妨。药水正慢慢流入体内,韩初宇盯着手背上的针头,缓缓问道:“覃…医生你有喜欢过什么人吗?” 覃潇收起一副玩世不恭的笑脸,半响没有应答。 直到韩初宇以为覃潇不会回答自己时,椅子上的男人调整了坐姿,语气颇为无奈,笑容苦涩说道:“有,喜欢上了一个不该喜欢的人。” 回想起往事,覃潇顿了顿,继续述说自己那点破事:“现在想想都觉得自己特矫情,十八年了还不能放下,他孩子都大了,我他妈还像个傻子一样喜欢他。” 特傻,傻得可怜。爱上个直男,看他成家立业,自己却依旧留在原地止步不前。 “反正都喜欢上了,一个人过也挺好的,看他过得好就行了。”有什么是比见到喜欢的人幸福生活更让人满足的事呢,所以,维持现状也没什么不好的。 覃潇并不想韩初宇走自己的老路,取了果盘里的苹果,边吃边说:“舅舅我不清楚你对傅泽那小子是什么想法,如果是喜欢上了,就别再否认了……你是在害怕他不喜欢你吗?” 覃潇是被一通急诊电话叫走的,病房安静下来后,韩初宇一直维持着谈话时的姿势,呆呆地坐在床上,细想覃潇的问题。他在害怕吗?害怕傅泽会不喜欢自己、会不接受自己? 他还有什么可以害怕的,也不是第一次经历了。暗恋陈铭的那段时间,他自以为那就是他的光了,他如最忠诚的信徒膜拜他的信仰,遭遇背叛后恐惧一切情爱。 再遇秦新然,是秦新然教会他,喜欢除了背叛之痛还有一种名为“拒绝”的毒刺。这根刺,刺穿了他的一身盔甲,在他身上留下一道难以愈合的伤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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