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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 (第3/4页)
中也是。然而我确实是男人,生理心理都是,只是偏爱精致的女性装扮。几年前同性婚姻法在国内通过,与此同时,拥有各种癖好的小众群体仿若迎来春天,处境相较以往改善了许多。 当然即使如此,如我一样直接穿着异性装束在非时尚非娱乐性大公司里上班也可说得上惊世骇俗。所幸公司氛围包容,同事都很友善,异样眼光有,恶言恶语有,却是少数……我并不在意。当初从学校毕业,因为对自己被调剂的专业不算热爱,只是当做必须完成的任务所以没有打算继续深造,加上不知碰到什么运气被现在就职的公司录取便直接开始工作,进入成年人的社会。 进公司以后才发现,公司不仅在业务上很有竞争力,气氛也很宽容,我禁不住萌生了不再掩盖的想法,告诉席暮柏后,他也赞同并鼓励我“怎么开心怎么做”。我下定决心穿着裙子走出家门,刚开始大家都很讶异,不过多是小心翼翼地打量,连经理——一名温婉的中年女性,都玩笑似的问我裙子是在哪里购买的。有大胆来直白询问我的人,或好奇或讥讽,我坦然回答自己喜欢。渐渐地,大家见怪不怪,我更是感叹自己幸运。 所以即使我时常觉得工作时的自己是机械的,麻木的,没有热爱与灵魂,仍然不舍和留恋公司。而对于席暮柏,不论后来他做了什么,鼓励我时真实的想法是什么,都对我鼓起勇气地改变有不可磨灭的帮助,在这件事情上我不是不感谢他的。 其实我是不愿意引人注意的性格,甚至会下意识降低存在感,但这也许是我迄今为止的人生唯一的叛逆,不对,还需算上喜欢男人,应该是唯二。不过可能在别人眼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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