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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4 我要的不是尽力而为,是保证做到! (第7/8页)
,要搞合营公司?全都承包经营不好么? 这当然不行,原因就是性质不一样。 曹志强承包经营的单位,都是有审批特别严格,且有额外管理单位的。 比如红光出版社,要受出版局的监管,而红光电影厂,要受电影局的管理。 等于说,红光出版社跟红光电影厂,是跨单位模式,经办单位是国企,管理单位是政府。 这种性质的单位,目前都是不能搞股份制,搞什么公私合营的,所以只能是承包经营。 相反,红光百货公司跟红光音像公司,这两个单位就不一样了。 先说红光百货公司,这个公司是红光机械厂的下属子公司,等于经办单位是红光机械厂,管理单位也是红光机械厂。 红光音像公司稍微特别一点,同样是红光机械厂的下属子公司,然后经办单位是红光机械厂,管理单位却是红光出版社! 没错,目前像出唱片的音像公司这种单位,其性质比较特殊,定位比较模糊,其实只需要受出版社管理监督就行,不用非得什么出版局之类的管。 所以,不需要政府直接监管的,就可以直接搞股份制,或者叫合营制,而需要政府直接监管的,就搞承包经营。 原因就在于,承包经营风险更大。退出转码页面,请下载小说阅读最新章节。 因为承包经营说白了,就跟租房一样,单位还是人家的,只是暂时租给你用而已,人家啥时候不想租给你了,随时可以收回。 相反,公私合营的股份制就不一样了,股份是受法律保护的,而且以后等公司化改革了,随时可以摇身一变搞成私人公司。 因此,但凡能搞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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